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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超常规病例”引发新恐慌?不妨先搞懂“潜伏期”的含义

公子念 直新闻 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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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昨天通报了两例新冠肺炎“超常规病例”,据新县方面称,这两例的“潜伏时间长、传染源不明确、确诊困难、传染性较强”,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相关话题长时间占据微博热搜第一名。今天上午,新县方面进一步详细公布了两个病例的行动轨迹,更多细节浮出水面:


病例一:吴某某,女,53岁,家住新县新集镇京九路三进士巷


1月14日,从其女儿张某(武汉某医院护士)位于武汉的家中离开,在武汉新荣客运站乘17点20分武汉至光山的大巴车,当天晚上20点左右到达新县;


  • 1月16日,其儿子张某某从武汉某大学放假回到家中;

  • 1月21日、1月24日,吴某某两次参加家庭聚餐,同餐10人,其中,其哥哥已于2月6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另有3人被确定为疑似患者或留院观察;

  • 1月25日至1月27日,吴某某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后,在家自服药物,未外出;

  • 1月28日上午8点,吴某某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住院留观。

  • 2月15日吴某某确诊。




病例二:宁某某,男,60岁,家住新县职业高中南门对面陈店乡政府家属楼。
2019年11月13日,其岳父张某某从武汉治病回到位于金兰山街道白果树社区的家中,宁某某与妻子前往岳父家中照料,一直居住在岳父家中;1月30日张某某去世;
  • 2020年1月31日,宁某某回到自己家中;

  • 2月4日上午9点,宁某某到首府路粮管所买米,10点返回;

  • 2月7日上午8点,宁某某到小西街菜市场买菜;


  • 2月12日上午9点左右,宁某某到新县职业高中北门保康平价大药房、艾洼社区附近美锐大药房买药;

  • 2月14日宁某某到光彩实验学校附近康复堂大药房买药,9点到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住院留观;

  • 2月15日宁某某确诊。




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表示,从轨迹追踪来看,2名新增确诊病例潜伏期均较长。吴某某先后三次进行核酸检测,前两次均为阴性;两次参加聚餐,造成家庭聚集性发病。宁某某感染源至今难以确定,与其密切接触的家人、亲属共9人,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挥部还提醒居民,新冠病毒潜伏期尚无法确定,无症状感染病例增多,疫情传染扩散呈聚集性、多发性和不确定性,居家隔离14天依然不能排除感染或发病风险。有湖北(武汉)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的居民,居家隔离观察时间满14天的,一律再延长7天。



新县防控指挥部还指出,请与上述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主动采取居家隔离观察,并立即向所在乡镇(区、街道)报告;
2、按要求监测体温,直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第14天;
3、 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及时联系告知。



“超常规病例”、“潜伏期较长”、“传染性较强”、“无症状感染病例增多”,在连续几个关键词的密集轰炸下,河南信阳新县的这两个病例可能引发新的恐慌。但《直新闻》记者在仔细分析新县方面提供的两个病例行动轨迹后发现,这两个病例所谓“超常规”之外,仍存不少疑点有待进一步解释,尤其是流行病学分析。


首先了解一下“潜伏期”的含义:潜伏期又称隐蔽期,通常用来描述疾病在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这个阶段的起点通常是指致病刺激物侵入机体或对机体发生作用,终点通常以机体出现反应或开始呈现症状为止。


大家在全国各地的疫情通报里看到的“潜伏期”也带有流行病学意义,更多地是指:患者在接触传染者或病源之日至患者开始出现发热、肌肉酸痛、卡他症状咳嗽、流涕、打喷嚏、鼻塞等上呼吸道症状等临床症状表现之间的时长。


请注意,潜伏期时长的计算终点是“出现症状”,而非“确诊”。确诊的意义在于印证患者出现的相关症状是因新冠病毒造成,而非其他病变。


目前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中国与国际上共同使用14天隔离观察方法,其理论依据源于对疫情暴发以来诸多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研究、病毒动力学等综合考量。


回到河南信阳新县的两个所谓“超常规病例”。


【病例一】



病例一吴某某,她有两个密切接触者,一个是她的女儿武汉某医院护士张某,另一个是在武汉就读大学的儿子张某某。患者吴某某与儿子张某某接触的起始时间是1月16日,距其出现发热症状的1月25日至1月27日为十一天左右,并未超出14天的范畴。


由于患者吴某某与其担任护士的女儿张某接触的起始时间尚未公布,因此无法通过张某直接推算出吴某某的潜伏期。


女儿张某、儿子张某某是否感染新冠肺炎尚不清楚。


1月21日、1月24日,吴某某两次参加家庭聚餐,同餐10人,其中,其哥哥已于2月6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假设吴某某将病毒传染给了其哥哥,从1月21日至2月6日的时间仍未超出14天期限。但由于其哥哥的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尚未公布,我们无法直接锁定其哥哥就是被吴某某传染,我们甚至不能排除其哥哥是另一个疑似传染源的可能性。


【病例2】



从目前已知的行动轨迹上看,病例二宁某某只有一个密切接触者就是他从武汉治病回来的岳父张某某。张某某去世原因尚未公布,无法明确其是否为病患或病毒携带者。


2月4日、2月7日,宁某某两次外出买菜,接触者数量未知,接触者是否出现确诊病例未知。


2月12日宁某某外出买药,2月14日宁某某再次外出买药,目前尚不清楚其所买何药,不排除从212日起,宁某某已经开始出现相关症状。


综上分析两个所谓“超常规病例”不难看出,从目前已知的行动轨迹看,尚不足以支撑两人“潜伏期超过14天”的结论,尚无法排除宁某某是否存在对症状不敏感、或是自行采买药物治疗症状的可能性,因此也无法直接得出宁某某为“无症状感染”案例。


这里仍需要补充一点:潜伏期的统计方式不适用于无症状感染患者。


至于病患吴某某三次核酸检测两次均呈阴性的“假阴性”问题,相关媒体已有报道。造成核酸检测“假阴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患者轻症期间体内病毒浓度较低的原因,有咽拭子取材部位(咽喉)并非新冠病毒主要感染区域的原因,也有核酸检测对部分患者敏感性低的原因。因此,在湖北省多个感染患者密集分布的城市,相关诊断依据已经由原先的“唯核酸检测”优化为“核酸检测+影像学分析”的双管齐下。


流行病学分析类似于刑事案件调查,需要有力证据支撑,需要抽丝剥茧,需要广泛调查。患者的接触史记录越明晰越有助于疫情防治,这也是为什么国家已经对隐瞒症状、隐瞒病情、隐瞒旅居史者采取法律手段的根本原因。


《直新闻》分析认为,信阳新县方面通报这两起病情主要是基于对病人负责,对市民负责的态度,保持了较高的透明度,维护了公民的知情权。其有关方面提出将居家隔离观察时间由14天延长至21天的做法有其现实意义,但并不应该引起全国性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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